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提请审议 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
发表时间:2025-04-28 01:50:35 本页关键词:草鱼做法

  中新网北京4月27日电 (记者 谢雁冰 李晓喻)生态环境法典草案27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这将是继民法典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当天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就草案作说明时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是通过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编纂一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的生态环境法典,是一项立法系统工程。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共分五编,依次为: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共1188条。

  草案第一章“基本规定”明确了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目的,其中指出,为了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权益,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据了解,综合考虑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理论研究现状和工作实践情况,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目前采取了适度法典化的模式,编纂工作分三类情况分别处理,具体考虑是:第一类情况,将现行的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10部法律经编订纂修,全部纳入生态环境法典。法典编纂出台后,上述法律不再保留。

  第二类情况,将现行有关流域、区域、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等生态要素、生态系统方面和循环经济、节约能源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规范,择其要旨要则纳入或者体现到生态环境法典之中。这些法律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出台后将继续保留,因此,法典相关规定内容需要统筹协调,并保持一定的开放性、兼容性。

  第三类情况,适当考虑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法治需求,而目前这些方面尚未制定专门法律。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宜就此作出一些原则性、引领性规定,为今后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和实践发展确定原则、奠定基础、留有空间,以体现法典的时代性、前瞻性。

  据悉,此次审议整体的法典草案后,将分拆为若干单元“滚动”审议并修改完善。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稳步、有序推进法典编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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